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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音乐学院政风行风建设五项承诺

发布时间:2013-04-28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访问次数:

 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,提高履职效能,提高学院办学质量,提升学院社会声誉,武汉音乐学院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郑重承诺:

  一、改进作风。严格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“六条意见”,加强机关和教辅后勤部门的作风建设,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接待、耐心答复、及时办理,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。

  二、阳光招生。严格规范招生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对招生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

  三、廉洁从教。严格遵守《武汉音乐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自律公约》,严格执行教学工作安排,自觉遵守教学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不缺课,不拖堂;不擅自更改授课时间、地点、内容与方式。不有偿给学生加课;不向学生推销物品;不向学生传播不实或有害信息;不向学生泄露试题或考试内容;不对学生能力或考试成绩作不实评价。

  四、改进学风。贯彻以教风促学风、以班风带学风、以制度保学风、以典型树学风、以活动推学风的工作思路,积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,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,端正学习态度,规范学习行为,养成良好学习习惯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
  五、首接承诺。水电维修、环境卫生、医疗服务等实行“首接承诺制”。换灯管等日常维修,“电话一响,马上到场”;紧急维修半小时内到场抢修;零星维修4小时内到场,24小时内完工。

  如有违诺,将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  监督电话:027-88066354??? 邮箱:wyjw@whcm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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